2024年2月21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一致运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体系的公告。
依据国家医疗保证局关于医药会集收购一致渠道建造要求,南京阳光招采会集结算体系(以下简称“南京招采渠道”)并入省招采子体系,在省招采子体系设“南京专区”,医药企业和在宁医疗机构将一致运用省招采子体系展开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和收购买卖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自2024年2月29日起,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一致经过江苏省医疗保证局网上服务大厅()登录省招采子体系,处理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和收购买卖事务。
2. 未在江苏省医疗保证局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请于3月10日前完结账号注册。
3. 未在南京招采平成产品贯标的医药企业,请于3月11日至3月29日经过省招采子体系完结贯标申报。未完结贯标的产品将在省招采子体系暂停挂网,后期可从头申报,经过审阅后再康复挂网。
4. 为保证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收购买卖的平稳过渡,南京招采渠道收购买卖功用暂时保存至4月20日,自4月21日起医药企业和在宁医疗机构将不再经过南京招采渠道做挂网和收购买卖。
5. 因未在规则时间内完结账号注册和产品贯标,而对收购买卖事务形成影响的,由相关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自行承当。
6. 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在操作运用过程中如遇恣意的缺点,可拨打咨询电话:省医保局、;南京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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