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公开了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违法占地一案的行政处分成果。行政处分决议书显现,2017年芜湖海螺水泥未经同意占用繁昌区繁阳镇集体土地1754平米,归于未经同意不合法占用土地行为。被责令交还不合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分款17540元。
据了解,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从属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职责公司,是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螺水泥”,股票代码“600585”)子公司,属国有企业。
此次发布处分中阐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1月15日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违法占地一案立案查询。
经查,你单位未经同意于2017年5月占用繁昌区繁阳镇库山村集体土地1754平方米,其间:建造用地1650平方米,林地104平方米,建造破碎机根底及配套设备,建筑面积104 平方米,现在该破碎机根底及配套设备已建成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则,属未经同意不合法占用土地行为。
上述违法现实有下列根据证明:1.询问笔录;2.现场勘察笔录;3.现场土地勘察定界图;4.土地利用现状套合图;5.土地总体设计套合图;6.现场相片。
处分中着重,该局已于2022年11月18日依法向你单位做了奉告和听证奉告。在规则的期限内,你单位未向我局提出陈说、申辩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施行法令》(2014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则,我局决议对你单位的自然资源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3.处以17540元罚款(建造用地1650平方米×10元/平方米+林地104平方米×10元/平方米)。
另据有关的材料显现,安徽海螺水泥违规事情一向不断,如在上一年3月,中心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西藏自治区发现,其旗下的昌都市水泥项目“批小建大”,生态损坏问题杰出。其间,旗下八宿海螺水泥有限职责公司石灰岩矿山未执行环评“边出产边办理”要求,没有采纳作业区及运矿路途浇水降尘、堆存物料防尘苫盖等抑尘办法。一起,八宿海螺公司还存在“批小建大”问题,批复产能为75万吨/年,但实践建成产能均为90万吨/年。
此外,上一年7月9日,陕西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官网发布音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独占法》,对陕西省水泥协会安排13家水泥企业涉嫌达到并施行独占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责令当事人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处分款约4.51亿元。其间,海螺水泥旗下竟有6家企业赫然在列。但是,海螺水泥在年报以及定时陈述、暂时陈述中,未提及该次处分。
材料还显现:海螺水泥因安全出产主体职责不执行、现场安全办理不到位,上一年2月21日16时18分许,海螺水泥全资子公司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职责公司驱动渠道滚筒部位传输带与滚筒包胶触摸处冲突过热起火,形成2人逝世,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